图书馆关于提供手持阅读器服务的通知

时间:2016-03-07浏览:855设置

图书馆目前新购置了部分手持阅读器(三星平板电脑),以满足大家对移动阅读与移动学习的需求。

为了在做好服务的前提下,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现对手持阅读器借用做如下规定:

1.凡上海开大总校师生,须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到阅览室办理验证、押证、登记等手续后方可借用。

2.借还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工作日晚上与周末不提供使用)。

3.仅限于图书馆阅览室内使用,不得带出阅览室。

4. 读者须爱护使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其中,损坏者按维修费用赔偿,如无法维修则须按原价赔偿;遗失者须按原价赔偿。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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