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恢复现刊外借的通知

时间:2006-04-03浏览:839设置

    为了满足广大教职员工对期刊阅览的普遍需求,图书馆现决定从即日起恢复现刊外借工作。具体如下:

    1. 学校教职员工凭工作证/借书证前往书刊阅览室办理期刊外借手续。

    2. 每次限借2本期刊,借期为五个工作日。逾期不归还者,按照每超期一天停借1周处罚;期刊未还清者,不再办理新的外借手续。

    3. 外文原版期刊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当期刊物概不外借。

    特此通知。

2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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