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广大教职员工对期刊阅览的普遍需求,图书馆现决定从即日起恢复现刊外借工作。具体如下: 1. 学校教职员工凭工作证/借书证前往书刊阅览室办理期刊外借手续。 2. 每次限借2本期刊,借期为五个工作日。逾期不归还者,按照每超期一天停借1周处罚;期刊未还清者,不再办理新的外借手续。 3. 外文原版期刊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当期刊物概不外借。 特此通知。图书馆200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