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开放大学关于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3-12-10浏览:4005设置

沪开大〔2013〕115号

 

 

 

各有关分校: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自主学习能力,促进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学校为上海开放大学本科专业学生免费办理“上海图书馆读者证”(普通外借功能)

为了对该证实行有效管理,现印发《上海开放大学关于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管理的规定》,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开放大学关于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管理的规定

 

上海开放大学

2013年12月3日

 

附件:

上海开放大学关于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管理的规定

一、每学期开学后由总校图书馆负责将学生有关办证信息整理后交各分校,各分校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办证人数、学生情况等,核实后将电子文档与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交总校图书馆。

二、总校图书馆负责联系上图办理读者证,分校负责发放读者证。学生在领取读者证时,必须阅读《上海图书馆读者证使用须知》(可从上海开放大学图书馆网站下载并打印),学生签名后由分校装订、保管和存档。

三、每学期结束前,总校图书馆根据毕业预审名单,负责与上图沟通,将借书未还者名单整理交各分校,各分校负责催交。在学生全部还清外借资料后,分校方可为该生办理离校手续。

四、如有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分校须与总校图书馆联系,确认该生无上图外借记录后方可办理。

五、学生毕业、退学、学籍有效期满后,总校将至上图注销读者证的普通外借功能,学生如需继续使用上图读者证借书,可自行前往上海图书馆或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各分馆增加普通外借功能。

六、分校应做好该校学生读者教育与管理工作,敦促其按照上图有关规定借阅上图资料。

 

上海图书馆读者证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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