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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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放大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暂行规定


1.本校师生每日9:00-20:00,凭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本阅览室。寒暑假与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读者应爱护公共书刊资料、设施、设备,不得涂抹、刻划、撕毁或私藏书刊; 不得私自拆换、挪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严禁删改和安装系统或其它程序。

3.读者严禁在网上浏览、截取、传播或发布淫秽、反动、诋毁性等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类资源;不得随意下载电影、视频等。

4.教职工如需办理期刊外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每人每次限借2本现刊(外文原版书刊、当期刊物概不外借),借期为五个工作日。逾期不归还者,按照每超期一天停借1周处罚,逾期超过一月者,永久取消外借资格;期刊未还清者,不再办理新的外借手续。

5.部门如需在阅览室举办读书、讲座等活动,须提前与图书馆联系预约。

6.读者入室应衣冠整齐、举止文明;须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在室内进食、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7.读者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对违反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终止其上机、阅览、入室等权利,造成机器与书刊损坏或有其它严重情节者,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上海开放大学图书馆



上海开放大学图书馆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1.本馆采用校园一卡通作为借书证。凡上海开大总校在职教职员工可持工作证和校园一卡通至图书馆阅览室,经身份审核后开通图书外借服务功能。

2.借书证(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转借他人或一卡通遗失造成书刊丢失或污损,由一卡通持有者负责赔偿。

3.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离职、退休等)离校时,须按规定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并在离校手续上签字盖章,其污损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4.智能书库实行无人值守,读者可自行办理图书借还手续。读者每日可在9:00-20:00,持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智能书库阅览,开通过图书外借服务功能的读者可借还图书。如需借阅不在智能书库的其他图书,请咨询图书馆管理人员。

5.图书外借数量/期限:


读者类型
外借数量(册)
外借期限(天)
续借期限(天)
教师
10
90
90
职工
8
90
90


6.书刊赔偿规则:⑴ 遗失馆藏书刊资料应购买同版书刊资料赔偿,否则按书价赔偿;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价格赔偿,赔偿后其它分册不退给本人;⑵ 借阅书刊资料应保持完好无损,如有撕页、污损、划线者,视情况作修补或赔偿处理,赔偿原则视该资料是否完整、可用而定,若无继续使用价值,则视同遗失书刊处理。对拒绝交纳赔偿者,图书馆将通知其所在部门协助解决,并在其赔偿前不予协助其办理离校手续。

7.偷窃书刊者,从严惩处。发现后,先追回所窃书刊,然后视情节与态度,作如下处理:偷窃图书按书价的5-10倍处以罚款;期刊按全年价2-3倍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交由学校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分,同时本馆作停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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